1. 承担科研项目试验工作,指导本科生及研究生毕业论文、设计和学生科技竞赛,提供试验技术支持与服务。年均试验服务机时数不少于 700 小时。
2. 参与学院及实验室发展规划,承担学院及实验室科研基地建设任务。
3. 完成以下科研成果不少于 3 项:
1) 参与国家级课题一项,累计科研到款 20 万元以上;
2) 承担实验技术相关的科研项目到款及完成试验服务收入累计 80 万元以上;
3) 主持完成实验技术创新或改造项目 1 项,获得相关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4) 以第一、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入选 ESI 数据库的高引论文,可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发表高水平论文 1 篇(不低于 EI)以上;
5)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励 1 项(排名前 5)。
4. 参与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 1 次以上。
5. 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及航天学院安排的服务工作,年均承担学院公益工作不少于30 个教师工作量(具体见《航天航空学院公益工作测算》)。
办公地点:教一楼北209